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总分300分。
1.专业基础测试 (30分钟,60分)
2.影视作品分析 (60分钟,120分)
3.命题(材料)创作 (60分钟,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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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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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市第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1.30-1.3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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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1.26-1.27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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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传媒学院 |
2.24-25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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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21-1.22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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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东方学院(网上报名) |
3.22-3.23 |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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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东财经大学 |
3.5-3.6 |
3.7 |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四门,均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全过程摄像)。
1.自备稿件播读 (2分钟,80分)
2.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 (2分钟,100分)
3.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 (70分)
4.才艺展示 (2分钟,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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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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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1.30-1.31 |
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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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1.26-1.27 |
1.28-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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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传媒学院 |
2.24-25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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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东方学院(网上报名) |
3.22-3.23 |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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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 |
3.5-3.6 |
3.6-3.8 |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八、合格资格公布及录取原则
1.合格资格公布: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
2.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网 址:http://zsb.gdufe.edu.cn
邮 箱:zsb@gdufe.edu.cn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何老师 020-84096844
人文与传播学院 钟老师(播音)18665028496;谢老师(编导)1312640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