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权威综合门户网站! [美术高考新生必读手册] [广告投放] [网站声明]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中国美术高考网

美术高考新生指南 美术高考成绩查询 全国艺术院校大全 全国招生考试信息汇总 美术高考优秀试卷 志愿填报 金牌问答服务中心
网站首页 | 美考资讯 | 美术统考 | 美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考点时间 | 成绩查询 | 合格线 | 信息汇总 | 历年考题
艺术院校 | 优秀试卷 | 招生计划 | 美考备战 | 报考指南 | 高考动态 | 录取查询 | 录取线 | 往年资料 | 在线问答
中国美术高考网官方开设美术类志愿填报1对1服务,签订合同,保证录取!官方唯一客服微信:yikao0909(13521198315) 微信公众号 艺术类国际本科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黑龙江吉林省辽宁省
四川省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区青海省海南省宁夏区新疆区内蒙古西藏区更多>>
中国美术高考网 -> 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省外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二)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13-12-27 17:07:47    来源/作者:南京师范大学 ]

三、专业考试
    1、考试内容:
    A、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演唱或演奏2首曲目:如有伴奏,请自行解决(如考点对伴奏有要求,须按考点要求执行),但不得用音像制品作伴奏。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200分。
    考生可在声乐和器乐(含键盘)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加试只考一首曲目,满分为20分(说明:加试按百分制打分,如低于60分,则加试不得分;为60的加试加1分,高于60分的每高1分加试增加0.5分直至加满20分)。加试分计入总成绩。
    ②视唱、练耳:视唱、练耳(面试)两项均考,视唱满分为60分,练耳满分为40分;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20分。
    B、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器乐(含键盘)演奏2首曲目,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视  唱:满分为70分;
    ③听  音:单音、音程、和弦。满分为80分。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C、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学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以下考点及时间如有变化,以网上更新为准):

考  点

考   点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考试专业

南  京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1月16日

1月18日起

025-83598436
    83598093

舞蹈学(其中山西、广东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当地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沈  阳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1月17、18日

1月18、19日

024-23894405

音乐学、音乐表演

杭  州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58号 )

1月21、22日

1月23、24日

0571-28865193

音乐学、音乐表演

哈尔滨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1月18、19日

1月20、21日

0451-86655180

音乐学、音乐表演

太  原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2月15、16日

2月17、18日

0351-4180848

音乐学、音乐表演、钢琴制作与调律、舞蹈学

广  州

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网上报名

2月21、22日

020-39363636

音乐学、音乐表演、钢琴制作与调律、舞蹈学

武  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杨汊湖基地(武汉市江汉区长青五路杨汊湖小区)

网上报名2月21、22日

2月25、26日

027-51867650

音乐学、音乐表演、钢琴制作与调律

    3、成绩公布及查询: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在2014年4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四、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舞蹈学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六、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3.如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我校将及时进行网上更新,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点击下载电子版: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艺考改革持续进行中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历年院校优秀试卷赏析
历年美院优秀试卷
如何选择画室?”
如何选择画室?
  • 最新发表
  • 热门文章
  • 网站简介服务承诺广告服务投稿说明信息纠错郑重声明黑名单制度版权隐私合作伙伴友情链接意见建议联系我们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