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12月24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初试报考费7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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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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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 |
2014年1月10、11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
2014年1月11、12、13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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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 |
2014年2月15、16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2014年2月16、17、18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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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
2014年1月17、18日 |
四川省成都市第三中学(成都市锦江区水杉街300号,三环路娇子立交内侧蓝谷地小区附近) |
2014年1月18、19、20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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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
2014年2月8、9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2014年2月9、10、11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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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
2014年2月9日-10日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北京西路77号) |
2014年2月10、11、12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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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
2014年2月13、14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014年2月14、15、16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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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 |
2014年2月22、23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学院北校区) |
2014年2月24日-25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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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考点(非上海生源考生) |
2014年2月25、26日
上午8:00-下午16:00 |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艺术传播楼) |
音乐教育、钢琴、声乐表演专业: 初试:2014年2月27日-2月28日; 复试:3月1日-2日; 三试:3月3-4日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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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含打击乐)专业: 初试:2014年2月28日; 复试:3月1日; 三试: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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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考点(上海生源考生) |
2014年2月28日 上午8:00-上午10:00 |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艺术传播楼) |
钢琴、声乐表演专业: 2014年2月28日 下午3:00 视唱口试;28日晚 7:00 乐理、听音笔试 3月4日 下午三试。 |
同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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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含打击乐)专业: 2月28日下午3:00 视唱口试;28日晚7:00 乐理、听音笔试;3月2日三试 |
注:1、非上海考点复试合格考生的专业三试时间地点,见上海考点(非上海生源考生)三试时间与地点。
2、根据江苏省招办的规定,江苏籍考生只能参加在江苏考点的专业考试。
3、根据河北省招办的规定,河北省籍考生只能参加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考试。
4、
凡本省设有考点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考试。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上海市生源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并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要求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的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中成绩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录取时,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限招管弦乐、钢琴、声乐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乐理、听音、视唱加试和专业三试,且考生参加我校加试的乐理、听音、视唱单科成绩分别不低于单科满分40%,并取得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按全国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全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以我校专业三试成绩(不含视唱)为依据,满分1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乐理、听音、视唱不计入成绩。
2、其他省市生源计分和录取原则
(1)计分
复试乐理、听音、视唱单项成绩不低于各单项总分的40%,按专业(器乐、声乐)复试成绩确定三试考试资格名单。
音乐教育方向:钢琴、声乐的初、复试(演奏\演唱)成绩不计入专业总成绩。复试中乐理、听音成绩计入专业总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分别为:声乐100分、钢琴100分、复试乐理100分、视唱40分、复试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
音乐表演方向:专业初、复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总分。专业成绩以专业三试(不含视唱)成绩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其中乐理、视唱、听音不计入成绩,但要求视唱、乐理、听音三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各单科满分的40%。
(2)录取原则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市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方向分类录取。
七、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
邮政编码:200241;
联系电话:021-54345320;
报名网址: www.zsb.ecnu.edu.cn;
院系介绍: http://music.ecnu.edu.cn/;
公交线路:江川3路、闵行11路、180路、958路、虹桥枢纽4路、729、上奉线、闵吴线、江川5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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