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故事编述”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考生根据现场抽取的三个关键词串讲成2-3分钟的故事。
2、考试形式:面试。
3、注意事项:
①串讲中如需要道具,考生须自备或采取戏拟方式;
②不允许带提纲或写好的文稿照读;
③衣着整洁、得体。
4、考试时间:2-3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90分。
①主题20分
②结构20分
③情节内容20分
④语言表现20分
⑤形象气质10分
(二)“才艺展示与专业考察”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才艺展示要求考生在曲艺、表演、演奏、舞蹈、绘画、书法、小品、演唱等才艺展示项目中任选其一,形式自由、内容不限;歌曲、乐曲自定,钢琴以外的乐器和伴奏碟(带)考生自备;绘画、书法现场完成,试卷纸原则上由考场提供,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曲艺、表演、小品、舞蹈题材自定,除桌椅以外服装道具、伴奏由考生自备。
专业考察由主试教师向考生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相关常识及影视艺术一般常识提问,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积累回答主试教师的提问。
2、考试形式:面试。
3、考试时间:才艺展示除书法绘画限时30分钟外,其余限时2分钟。专业考察限时2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60分。
(1)才艺展示的成绩评定:
①艺术功底10分
②艺术表现力15分
③艺术气质5分
(2)专业考察的成绩评定:
①专业基础概念及理解15分
②专业潜质10分
③语言表现5分
(三)“基础知识与影视评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基础知识部分考察考生对文学、文化、艺术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影视评析部分要求考生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影视作品可为电影、电视短剧、电视散文、电视专题片、纪录片、电视新闻节目、电视综艺节目等),针对所看作品,从节目主题、策划创意、制作技艺、创作思想、栏目特点等角度写一篇800——1000字的评析性文章。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注意事项:
①影视作品观摩时间不计入考试时间;
②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5、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50分(其中基础知识部分60分,影视评析部分90分)
(1)基础知识的成绩评定:每小题两分,共30题。
(2)影视评析的成绩评定:
①主题思想与观点20分
②分析、评论30分
③行文、结构20分
④专业术语应用10分
⑤书写、卷面10分
(四)“基础知识与材料评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基础知识部分考察考生对文学、文化、艺术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材料评析部分提供一段有关广播电视节目或现象描述的文字材料,考生根据该文字材料,写一篇800——1000字的评析性文章。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注意事项: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5、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50分(其中基础知识部分60分,材料评析部分90分)
(1)基础知识的成绩评定:每小题两分,共30题。
(2)材料评析的成绩评定:
①主题思想与观点20分
②分析、评论30分
③行文、结构20分
④专业术语应用10分
⑤书写、卷面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