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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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份 |
城市 |
报名及加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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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6—7日 |
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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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11—12日 |
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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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美术类:1月21—22日 非美术:1月22—23日 |
美术类:1月23日 非美术: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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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北 |
石家庄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美术类:1月27—28日 非美术:2月21—22日 |
美术类:1月30日 非美术: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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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西 |
临汾 |
山西师范大学 |
表演、播音:1月16—17日 |
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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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类:1月31日—2月1日 |
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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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音乐、舞蹈:2月2—3日 |
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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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徽 |
合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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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山东 |
潍坊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2月25—26日 |
美术类:2月28日 非美术: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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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辽宁 |
鞍山 |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
表演:3月20—21日 |
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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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各省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为准。 |
七、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缴纳招生考试费20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2年3月26日以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加试成绩。
八、重要提示
1、美术类专业入学后,学生需自配高性能个人电脑以方便学习。
2、我校艺术类专业学习费用较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慎重报考。
九、本简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各项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以高考录取前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为准。
电话:(0412)5929096(招生办)
美术类咨询: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非美术类咨询:5929327(艺术学院)
邮编:114051 网址:WWW.USTL.EDU.CN E-mail:a5929096@126.com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
2013年辽宁考生报考辽宁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志愿指南
2013年辽宁科技大学在辽宁省艺术类二批本科总计招生26人,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其中美术类专业计划招14人(文10人、理4人),表演类专业计划招12人,全部为文科。
(一)美术类专业,学校代码:0766,分文史、理工;共有四个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可以兼报,按综合分录取,专业间级差为1分。只有参加辽宁省美术统考且成绩高于210分的考生才可以报考。
录取原则是: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加试成绩高于210分,按报考考生的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后所得综合分择优录取。
2013年报考建议:美术类各专业连续五年全部是一志愿录取,建议考生,按文化课分+专业课分达580分左右的要求,一志愿报考。
(二)表演专业,培养曲艺人才。分文史、理工,只有参加我校专业加试且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才可以报考;
录取原则是: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按报考考生的专业成绩×80%+高考成绩×20%后所得综合分择优录取。
(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只有参加省声乐、舞蹈专业统考且成绩高于220分的考生才可以报考。
录取原则是: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加试成绩高于220分,按报考考生的专业成绩×80%+高考成绩×20%后所得综合分择优录取。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只有参加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且成绩高于200分的考生才可以报考。
录取原则是: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加试成绩高于200分,按报考考生的专业成绩×80%+高考成绩×20%后所得综合分择优录取。
表演(曲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人数较少,建议考生都要一志愿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