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江苏省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控线以上;安徽省考生须分别参加该省美术专业统考和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2、文化成绩:报考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江苏省为省统考成绩,安徽省为校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六、学费标准 201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七、招生监督
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并维护考生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八、其他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在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25-85866669、85866668 (招生办公室) 025-85866181(传媒与艺术学院)
传 真:025-85866270
地 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 编:210023
邮 箱:
zsk@njupt.edu.cn十、附则 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