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考证发放原则及评分细则 根据三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舞蹈表演 一试:综合成绩=基本功50%+舞蹈表演50% 1.基本功:身材形象40%+基本能力、基础技术技巧60% 2.舞蹈表演: 身材形象40%+个人表演60% 二试:综合成绩=基本功50%+民间舞及表演50% 1.基本功:身体形象40%+基本能力、技术技巧能力60% 2.舞蹈表演:身材形象40%+个人表演60% 三试:综合成绩=基本功50%+舞蹈表演50% 1.基本功:身材形象40%+基本能力、技术技巧能力60% 2.舞蹈表演:身材形象40%+个人表演、即兴表演60%
舞蹈学(舞蹈教育) 一试:综合成绩=基本功50%+舞蹈表演50% 1.基本功:身材形象30%+基本能力、基础技术技巧70% 2.舞蹈表演: 身材形象30%+个人表演70% 二试:综合成绩=基本功50%+民间舞及表演50% 1.基本功:身材形象30%+基本能力、技术技巧能力70% 2.民间舞:身材形象30%+个人表演70% 三试:综合成绩=基本功50%+舞蹈表演50% 1.基本功:身材形象30%+基本能力、技术技巧能力70% 2.表演:身材形象30%+个人表演、模仿70%
优录政策
曾获得 “桃李杯”舞蹈比赛、全国舞蹈比赛、 “荷花奖”舞蹈比赛(含校园舞蹈比赛职业艺术院校组)、CCTV电视舞蹈大赛等国家级比赛表演(独舞)、创作金银铜奖者,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专业三试,编导专业直接进入专业二试。 文化课方面,获得上述比赛金银铜奖者在录取时文化线可分别降低50分、30分、20分。
文化考试
我校将于2013年4月1日之前在本网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 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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