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术科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所在设点招生省的具体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统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想象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2013年美术术科招生政策,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在广东省以外设点的美术术科考试包括素描、色彩两项内容。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对生活周边事物的观测、记忆、概括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对色彩的概括、组织、以及色彩表现技法的能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均按满分15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
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二科得分之和。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考试形式:写生、默写或命题;②考试范围:静物、人物头像、石膏头像、生活场景等;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50分,其中:
构图占25%
造型与比例占2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占30%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考试形式:写生、默写或命题;②考试范围:静物、人物头像、风景等;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50分,其中:
构图占20%
色彩关系占30%
色彩造型能力占25%
色彩表现技法占25%
六、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美术学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美术学专业术科考试是我校组织的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我校美术学专业高考招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客观、准确的成绩评定的目的,为我校的美术学专业招收合格新生提供录取依据。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考试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以上六个内容的测试,集中体现在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中。
三、考试目的和任务
通过素描的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通过速写的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包括人物动态的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2013年美术术科招生政策,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
在广东省以外设点的美术术科考试包括素描、色彩和速写三项内容。
美术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各项目考试内容和形式。
㈠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静物写生;②石膏头像写生; ③人物头像写生;④根据图片或相关资料完 成素描考试。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考生自带);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5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20%;造型与比例占30%;深入与刻画占25%;表现手段与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㈡色彩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静物写生;②人物头像写生;③根据图片及相关资料完成色彩考试;④默写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水彩纸(考场提供);②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带);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15%;色彩关系占35%;色彩造型能力占25%:色彩表现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㈢速写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①人物动态速写或默写;②人物动态的组合速写或默写;③人物与环境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②铅笔、炭笔(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15%;人物动态表现占30%;造型与比例占30%;表现技法占25%
5、试卷样卷:统一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美术术科考试样卷。
㈣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色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判断与思考力、适应力和形象感、节奏感、幽默感、信念与真实感以及体裁感、整体感、审美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项目
1.初试:⑴声乐;⑵文学作品朗诵;⑶集体小品
2.复试:⑴舞蹈;⑵双人或三人小品;
注: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⑴初试: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朗诵一篇文学作品,自选,体裁不限;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⑵复试: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一项,现场展示;根据主考的命题,2人或3人构思小品1个,现场表演。
注:集体小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2人或3人小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
2.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内容:⑴初试进入复试标准: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小品想象丰富,人物形象鲜明、准确,有较强的信念感、真实感,行动积极符合逻辑,形体松弛自如。⑵复试进入文考标准: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构思巧妙,内容贴近生活、符合逻辑,行动真实、有机,注意力集中。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考成绩满分300分。初试、复试均按照满分300分进行评分。
终评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不再计入终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300分):声乐(90分)文学作品朗诵(90分)、集体小品(120分)
复试(300分):舞蹈(90分)、双人或多人小品(21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双人或多人小品、舞蹈由高到低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