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艺术类专业介绍
文化传播学院简介
文化传播学院前身为建立于1982年的学院基础部文化教研室。1994年,文化教研室转入工会学系成立公关文秘专业,开始招收公关文秘专科学生。1998年,该专业并入职业教育学院继续招生。2000年,专业调整进学院英桥职业教育学院,同时专业与所合一,成立“中国文化与传播研究所” 。2003年增设文化传播专科专业,与文秘专业同时招生。2004年底,学校为适应开展普通本科教育和文化传播研究需要,而设置文化传播系。该系的创建,为学校提升文学艺术素质教育与研究、文化传播研究和培养文艺、新闻人才,奠定了厚实的基础。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两个本科专业并招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方向)本科专业,并于同年招生。2009年,文化传播系更名为文化传播学院,并经教育部批准增设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这是我校唯一一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作为文化传播学院实训基地的中国职工音像出版和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拥有全高清设备的350平米演播厅以及诸多先进的电视制作后期设备,为本院学生教学实训提供了良好的条件。2009年4月,文化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专家评审。该院现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方向)四个本科专业。
多年来,文化传播学院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2007年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获“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2008年教学团队获“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称号。截止到2012年,学院教师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5项,北京市教改项目1项,全总重点课题3项。
文化传播学院共有41名专职教师,教辅工作者5人。获得博士学位者29人,获得硕士学位者12人;兼职教师13名。这些教师学养深厚,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其专业背景涵盖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
自2009年起,学院介入中国职工电教中心、中国职工音像出版社、《中国工人》杂志社的管理,并与中央教育电视台、全总宣教部、国际部、《工人日报》、中国工人出版社,以及许多大型企业集团的文化、宣传和教育部门,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教学实践的联系,为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戏剧影视文学
学 制:四年
培养层次:本科
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戏剧影视艺术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具备戏剧、影视剧本创作能力及面向数字传播的影像制作能力,同时具有文化见识、文化自觉、艺术想象力、创造力及相应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师资队伍及学科带头人:该专业现有专职教师15人,以中青年教师为主,教师们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白俄罗斯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等知名学府,专业涵盖文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学、音乐学及文化产业研究等多个学科。其中,骨干教师均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多位教师有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凤凰卫视以及国家级报刊、出版社、影视公司、网络媒体等单位的实际工作经验。以该专业教师为核心成员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创新人才培养团队”系“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 。
学科带头人:
王江松:文传学院副院长兼劳动哲学与劳动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华美学学会、外国哲学史学会、全国价值学会、劳动社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理事。先后就读于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外国哲学博士学位。在《哲学研究》等重要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35篇被《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摘》、《新华文摘》转载或索引,21篇被CSSCI收录。出版《悲剧人性与悲剧人生》、《郭象个体主义哲学的现代阐释》、《悲剧哲学的诞生》、《人性与个性》、《寻找自己与成为自己》、《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西方社会结构及其历史走向》等9部著作。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项、全总重点课题2项、学校重点课题1项和一般课题3项。获三届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8-2010年度“科研十佳教师”。
王翠艳:文化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主任、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艺术学博士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员、中国高教学会影视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讲授艺术概论、影视概论、中外戏剧史、中国现当代文学等课程。研究方向为性别视角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及戏剧影视文化。曾独立出版专著《女子高等教育与中国现代女性文学的发生》、参与撰写《中国实验戏剧》、《中国艺术传统研究》、《二十世纪中国艺术史:戏剧卷》、《中国现代文学史》、《张迷世界》等图书多部,编著有《沈从文评说八十年》、《名家图说红楼梦人物》等图书六部,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北京社会科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中国戏剧》、《戏剧文学》、《电影文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另有剧评、书评多篇散见于各类报刊。2005年以来,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北京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子课题两项,院级科研项目、重点教改项目和一般教改项目各两项,参与国家艺术科学基金、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北京市社科规划基地项目各一项。曾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学十佳、2008-2010年度科研考核优秀、优秀科研成果评奖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专著三等奖一次。
韩婷婷:文化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博士后。中国高校影视学会会员、中国广播电视学研究会会员、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主要讲授戏剧概论、中国电影史、类型片策划、美学等课程。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电影发展、类型电影。出版专著《中国主流商业电影的史学溯源》,参与撰写《求异与趋同——中国影视文化主体性追求与现代性建构》、《浅述我国电影的市场化改革与创作批评》、《创意产业译丛》、《中国古代文艺心理学》等图书,参编教材三部。在《现代传播》、《中州学刊》、《电影文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两篇论文获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学会奖。2009年以来,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艺术学青年基金项目、院级科研项目各一项,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项,国家广电总局重点课题三项,院级一般教改项目两项。
课程设置:本专业属于应用性较强的以艺术、文学、新闻与传播学科为主干的交叉学科,以“宽口径、厚基础、多技能”为基本要求,培养既有扎实的文化底蕴和艺术修养,又具备良好戏剧影视产品策划编导能力和相关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具体而言,本专业学生通过四年的系统学习,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练掌握戏剧影视剧本及相关文案的创作能力,此为本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
2、系统掌握戏剧、影视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其发展历史以及最新动态,具备敏锐的文化创意眼光和较强的审美鉴赏能力;
3、具备较高的戏剧、影视、新媒体视频产品的编导、策划及前后期制作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及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掌握本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5、具备适应当前文化产业背景和数字媒介环境的素质与能力,能够独立获取相关学科知识并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够适应相邻专业的业务工作。
课程体系构架
|
课程体系 |
学分数 |
学分比例 |
|
公共课 |
通识基础课 |
44 |
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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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选修课 |
14 |
8.2% |
|
专业课 |
学科专业基础课 |
14 |
8.2% |
|
专业课 |
19 |
11.2% |
|
专业实验实践课 |
29 |
17.1% |
|
专业任选课 |
27 |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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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教学 |
23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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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0 |
100% |
核心课程:艺术概论、中国古典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戏剧概论、影视概论、中外戏剧史、中外电影史、视听语言、影视声音、戏剧剧本写作、影视剧本写作、表演导演艺术基础、图片摄影、电视摄像、非线性编辑、影视配乐、制片管理、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剧情片创作、纪录片创作
特色课程:钢琴、书法、电脑音乐
专业特色: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属于应用性较强的交叉学科专业,其以“宽口径、厚基础、多技能”为基本要求,以艺术、文学、新闻与传播学科为主干,培养既有扎实的文化底蕴和艺术修养,又具备良好戏剧影视产品策划编导能力和相关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复合型人才。其特点是:
1、注重学生整体文化艺术素养的提高和戏剧影视专业实操技能的训练,整合文学、艺术(戏剧影视)学和新闻传播学等方面的专业资源,构建适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发展趋势、契合文化创意产业现实需要的课程体系;
2、借助学院已有的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方向)三个本科专业的师资力量、办学软硬件条件,互相渗透、互为支撑,全力实践跨学科、复合型的新时代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
3、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实操技能的训练,不仅拥有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而且与业界保持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该专业实践教学(含专业实践教学和综合实践教学)学时、学分数占全部总学时、总学分的30.6%,在全国同类专业位居前列。在教学硬件方面,该专业依托工会媒介资源以及学校下属的中国职工音像出版社和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含钢琴房、录影棚、录音室、综合排练房、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多媒体影像展播厅、戏剧影视视频资料室等实验室),拥有在全国同类专业中位居前列的硬件设施。同时,专业与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组委会、中央电视台记录频道、光线传媒、凤凰卫视、四川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北京大学生戏剧节组委会等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为学生优秀成果的输出搭建了宽阔的平台。
就业领域及就业前景: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其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以及影视媒体、文化传播、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机构或相关部门任职,胜任戏剧、影视及新媒体影像作品的创意策划、文案与剧本写作、编导、摄像、后期制作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