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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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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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日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音乐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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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日 |
湖南师大体育馆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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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2013年1月12、13日 |
2013年1月17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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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2013年2月20、21日 |
2013年2月22日(非美术)
2013年2月23日(美术) |
山东省潍坊市招办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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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2013年2月17、18日 |
2013年2月20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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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2013年2月17、18日 |
2013年2月19日 |
江西教育学院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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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013年1月25、26日 |
2013年1月27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13年4月15日前或按各生源地所在省规定的时间发放专业合格证。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绘画7100,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7300,摄影6800,雕塑6900,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200,舞蹈表演7300,音乐表演71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300、800、1150。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授予贵州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省内考生请点击查看:贵州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