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考生可以在任何一台与互联网相联的计算机上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但考生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的地点必须是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其常住户口与就读学校不在同一设区市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设区市招收的学生除外),确需在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名的,须由常住户口所在设区市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证明,方可报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借读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借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设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户籍和学籍在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考生,只能在贫困地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并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由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后进行集中公示,报所在设区市汇总、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未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的贫困地区考生,不具备报考贫困专项生资格。
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也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外省在我省借读和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省报名。
八、报名条件有哪些?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九、哪些人须参加报名?
按照教育部要求,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招生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十、哪些人不能参加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十一、报考科类有哪些?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