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非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西区内报考广西大学美术类、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影视编导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以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艺术统考成绩,下同)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参照志愿,分别按照艺术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艺术统考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舞蹈学专业录取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外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 考生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不分文理,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要求考生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如文化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艺术统考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