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考生,除了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术科成绩认可本校单考成绩外,其余美术类考生术科认可省统考成绩;广东省外的艺术类考生,必须持有我校术科单考考试成绩方能录取。
(1)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出档线以上的美术类专业考生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各省考生按照综合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出档线以上的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4)出档线以上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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