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厚,近年来,我院美术系教师的作品先后50多人次入选全国美展和全国性书画展,并多次获奖。音乐系教师多次参加省、市艺术表演比赛,获多项殊荣。音乐系爱乐合唱团在2011年中国西安合唱艺术节上荣获铜奖,并应中央电视台《歌声与微笑》栏目邀请赴京演出。学院现有艺术类学生4500余人。2012年学院面向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新疆、陕西等19个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科学生1000余名。学院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其中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面向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广西、贵州、甘肃、宁夏、新疆、陕西、湖南、湖北(湖北仅招音乐学)招生;舞蹈学面向山西、山东、甘肃、湖南、陕西、内蒙古、河北招生;学前教育、艺术教育面向山东、湖北、甘肃、湖南、江苏、山西、内蒙古、陕西、黑龙江、河北、江西、新疆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面向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辽宁招生。
2012年我校在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山东、湖北、黑龙江、江西、新疆、湖南等6省区报考我院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素描,声乐、器乐或才艺表演(3项中任选1项)两科考试。甘肃、江苏、山西、内蒙古、河北等5省区报考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的考生考试科目以本人所选择的美术类或音乐类考试科目为准参加专业考试。
4月中旬,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分数线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对合格考生发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