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创建于1958年,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22家华文教育基地之一、全国46家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之一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将面向全国13个省(区)招生。
其中绘画、艺术设计专业面向面向黑龙江、四川、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安徽、湖南、江西、广西、福建、广东和海南13省招生,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面向黑龙江、河南、山东、湖南和四川5省招生,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面向黑龙江、四川、河南、山东、山西、甘肃、安徽、湖南、江西和海南10省招生,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仅招古筝、二胡、大提琴、小提琴、钢琴)古筝面向湖南和甘肃2省招生;二胡面向湖南、山东和安徽3省招生;大提琴、小提琴和钢琴面向河南、山东、山西、四川、江西、湖南、甘肃和海南8省招生,舞蹈编导专业面向四川、山东、山西、甘肃、湖南、江西、河南、安徽和海南9省招生,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面向山东、河南、江西、湖南和四川5省招生。除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学费为6600元/学年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8800元/学年。住宿费600~1200元/学年。以上专业符合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我校对同一省份考生按专业(方向)考试成绩统一排名(除器乐古筝、二胡单独排名外),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向成绩合格考生发放《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部分生源省份规定,参加当地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而且又符合我校专业考试水平要求的考生,才能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函告本人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排名情况,并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考生所在省高招办。3月底,所有应试考生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大学网站公布,专业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发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