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其中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面向湖南、湖北、黑龙江、山西、浙江、福建、辽宁、江苏、河南、陕西、安徽、广西、广东、江西、甘肃、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贵州计划招生520人;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面向湖南、湖北、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江西、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计划招生260人;服饰艺术表演面向湖南、湖北、河南、山东计划招生6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湖南、湖北、山西、河南、安徽、山东、四川、河北计划招生100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湖南、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四川、山西、安徽计划招生100人。各省招生的具体计划详见2012年生源计划表。我校面向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使用湖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与专业最低控制线。
湖南省考生报名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湖南省考生校考。音乐类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服饰艺术表演专业文理兼招。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4月上旬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校考成绩,按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