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原黄石理工学院)2012年承认湖北湖南美术统考成绩。
湖南省录取规则
1、本科美术类、非美术类专业:在湖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湖南省投档线:
⑴、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⑵、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占40%,湖南省统考专业成绩点60%综合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⑶、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按湖南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为了给艺术考生成才提供更多选择的空间,针对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录取的成绩优秀学生,到校时,可在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内重新选择一次专业。
湖北省艺术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类本科: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本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类专科:使用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联考成绩达到省划定的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的文件为准。
详情点击查看:湖北理工学院(原黄石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