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我院进行艺术类专业加试(校考)的科目及省份:
1、美术类(含雕塑专业):黑龙江、内蒙古、河南。
2、雕塑:甘肃。
3、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学(音乐教育):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新疆、湖北。
4、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新疆、河北、江苏、安徽、辽宁。
5、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安徽、新疆。
6、表演(影视表演):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安徽、甘肃、新疆。
7、表演(音乐剧):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安徽、新疆。
8、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安徽、甘肃、新疆。
9、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贵州、广西、吉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陕西、甘肃、新疆、辽宁。
本校考点报名时间:2月29日至3月1日
本校考点考试时间:3月2日(所有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本校报名考试地点: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备注:2012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艺术类学生15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男生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年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七、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2、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外语单科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不低于70分;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
八、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伍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贰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壹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或专业方向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我院方能录取。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411-87614578 87627868
传真:0411-87613295
地址: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ac.edu.cn/
2012年专业加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安排
|
序号 |
省份 |
城市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专业名称 |
|
1 |
贵州 |
贵阳 |
贵州师范大学 |
12月23、24日 |
12月25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2 |
广西 |
桂林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2月31日、1月1日 |
1月2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3 |
吉林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4、5日 |
1月6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4 |
天津 |
天津 |
天津市第72中学 |
1月8、9日 |
1月10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5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9、10日 |
1月11、12日 |
音乐类、美术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6 |
内蒙 |
呼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13、14日 |
1月15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7 |
湖北 |
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
1月15、16日 |
1月18、19日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表演(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 |
|
8 |
河北 |
石家庄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表演(影视表演)、表演(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 |
|
9 |
山东 |
济南 |
济南商贸学校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2、3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10 |
内蒙 |
呼市 |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艺院 |
2月1、2日 |
2月3日 |
美术类 |
|
11 |
河南 |
郑州 |
郑州大学 |
2月3、4日 |
2月5日 |
音乐类、美术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12 |
山西 |
临汾 |
山西师范大学 |
2月6、7日 |
2月8、9日 |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表演(影视表演)、表演(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本专业只在大连考点考试】 |
|
13 |
北京 |
北京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苑培训学校 |
2月7、8日 |
2月9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14 |
江苏 |
南京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表演(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 |
|
15 |
陕西 |
西安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16 |
安徽 |
合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表演(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 |
|
17 |
甘肃 |
兰州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韩语、日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雕塑 |
|
18 |
新疆 |
乌鲁木齐 |
新疆师范大学 |
2月21、22日 |
2月23日 |
音乐类、表演类、舞蹈、模特、播音、编导 |
|
19 |
本校 |
大连 |
大连艺术学院 |
2月29日、3月1日 |
3月2日 |
全部艺术类专业 |
|
备注:如有变化,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专业以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
点击下载:大连艺术学院2012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文字)
2012年大连艺术学院招生简章(本科艺术类)(图片)
2012年专业加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安排
大连艺术学院(本科)2011年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统计
大连艺术学院(专科)2011年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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