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学校将按统一的艺术设计专业使用综合分排序录取;结合考生的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采用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志愿级差1.5分,不予累积。
(3)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中华女子学院2011年艺术设计本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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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科目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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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63.2 |
324 |
北京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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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92.04 |
351.6 |
河北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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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科 |
392.8 |
344.36 |
山西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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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47.68 |
311.2 |
内蒙古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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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54.4 |
313.64 |
辽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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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19.16 |
281.2 |
江苏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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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69.2 |
334.84 |
江西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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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84.04 |
353.56 |
山东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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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科 |
394.4 |
339.2 |
河南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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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科 |
397.12 |
352.04 |
湖南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备注:艺术设计专业105个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分3个美术类方向录取,其中服装设计方向35人、室内陈设设计方向35人、视觉传达设计方向35人。专业报名加试时,不分专业方向,统一划定成绩合格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后提交专业方向志愿,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同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方向志愿信息的考生,一律按自愿服从调剂处理。
另外,中华女子学院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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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合格线(大于等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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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3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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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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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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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 |
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