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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11-10-07 15:02:34    来源/作者: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原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3月更名)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法、经、管、农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本科院校,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2个一级学术型硕士点和1个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名。专任教师958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73名,硕士和博士比例达到80%,正副高级职称教师395人,其中博(硕)士生导师59名。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已经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拥有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有较完善的现代化的仪器设备,为学校的研究生培养提供科学研究和实习基地。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8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正式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校接受推免生,免初试,被接受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直接参加复试。

  三、报名办法、时间、手续、地点等按国家和上海市统一规定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点击查看)

  六、培养方式及学制 公费、非定向,学制3年。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按国家统一规定。

  (三)初试科目:四门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部

  电话:021-60873568

  传真:021-60873567

  电子邮箱:odc@sit.edu.cn

  联系人:方老师 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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