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1年4月初寄发《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
2.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一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实行严格的考试和复审制度,凡在考试中作弊、弄虚作假或复审不合格者,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1.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0年4月初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及我校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服从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境中出现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依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推荐: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