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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录取分数线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11-07-08 18:28:09    来源/作者:四川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在渝招生录取公告


    按教育部、重庆市招办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重庆市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我校2011年普通本科在渝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330分,外语成绩分数线60分,专业成绩分数线230分,综合加权分数线为70.880分。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录取加权分数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考生所报志愿录取满额后,服从调配的考生调配到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的未予录取。
    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录取加权分

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公告

    我院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造型类、设计类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理论类专业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特别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未委托并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3-65921038。

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分数线表

省市
代码

省市
名称

文化
分数线

英语
分数线

专业合格线
(造型/设计)

造型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设计类专业
加权分数线

史论类文
化分数线

11

北京

340

60

225/225

67.000

67.000

 

12

天津

330

60

225/225

66.000

 

 

13

河北

335

55

235/230

69.000

68.693

430

14

山西

330

60

230/230

71.000

69.453

471

15

内蒙古

310

60

230/230

70.000

68.000

420

21

辽宁

330

60

235/230

70.000

70.000

 

22

吉林

340

60

225/225

70.000

70.000

 

23

黑龙江

330

60

230/230

70.000

69.820

430

31

上海

350

60

220/225

70.000

 

 

32

江苏

220

50

230/230

72.000

71.000

280

33

浙江

330

55

230/230

70.000

69.800

420

34

安徽

340

60

235/230

71.000

72.000

490

35

福建

380

60

230/230

74.500

72.440

430

36

江西

345

60

235/230

70.000

69.067

420

37

山东

350

60

230/230

71.000

70.000

490

41

河南

340

60

235/235

69.000

69.000

470

42

湖北

330

50

230/230

70.000

69.000

470

43

湖南

369

60

235/235

72.000

72.000

480

44

广东

350

60

235/230

71.000

71.960

445

45

广西

330

60

235/230

69.000

70.000

450

46

海南

300

50

225/225

68.000

66.000

395

50

重庆

330

60

230

70.880

420

51

四川

340

60

235/230

69.620

69.907

450

52

贵州

315

60

235/235

70.000

70.000

420

53

云南

340

60

230/230

70.000

70.720

440

54

西藏

320

60

220/225

 

65.000

 

61

陕西

330

60

230/225

70.000

 

 

62

甘肃

330

60

230/230

68.000

69.000

410

63

青海

271

50

220/225

 

63.000

 

64

宁夏

320

60

230/230

69.000

69.000

420

65

新疆

210

60

225/230

70.000

70.000

270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



此外,四川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经过认真测算,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划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造型类本科专业:
    安徽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辽宁省、四川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福建省、甘肃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云南省、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北京市、海南省、吉林省、天津市、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青海省、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设计类本科专业:
    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河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新疆自治区、云南省、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北京市、海南省、吉林省、天津市、青海省、陕西省、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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