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与时间安排(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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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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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大学 |
2.20-2.21 |
音乐类 |
2.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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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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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2.12-2.13 |
音乐类 |
2.1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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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
2.12-2.13 |
美术类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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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1.18-1.19 |
音乐类 |
1.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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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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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青岛市招生办指定 |
2.15-2.16 |
音乐类 |
2.17-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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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3.5-3.6 |
音乐类 |
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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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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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1.24-1.25 |
美术类 |
1.26 |
201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内容与成绩计算方法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专业:(1)专业主项: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自选曲目2首,占70%;(2)视唱练耳:占30%。
2.音乐表演专业:(1)声乐方向: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2)器乐方向(包括民乐、管弦、键盘乐器等):自选曲目2首,占70%;视唱练耳,占30%;(3)舞蹈方向:基本功占40%、成品舞占40%、即兴编舞占20%。
(二)美术类专业
1.素描:占45%;
2.速写:占10%;
3.色彩(水粉):占45%。
(三)编导类专业
承认相关省份编导类省统考成绩。
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2. 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5×45%+省考专业分×7.5×25%。
3.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在省统考(编导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4.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成绩公布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3月底-4月初
成绩公布方式:届时我校将开通201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系统,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zjnu.edu.cn 凭14位考生号查询,我校将以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统一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