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考条件的有关省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按2010年有关省区艺术类普通高考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
五、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我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拟面向云南、山东、江西、河北、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内蒙古、广西、浙江、辽宁、新疆等省区招生,总招生计划400人,其中:山东60人、内蒙古40人、新疆20人(根据各省区专业合格考生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区招生计划公布版公布为准。
六、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一)专业考试
我院2010年除在山东、内蒙古、新疆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外,其它省区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使用所在省区组织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2010年专业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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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 |
考试专业 |
报名考试地点 |
拟招人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山东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
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
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 |
淄博市 |
40人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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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
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
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 |
内蒙古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40人 |
1月10-11日 |
1月12日 |
|
新疆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
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
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 |
新疆师范大学 |
20人 |
3月7-8日 |
3月10日 |
2、考试科目及要求
(1)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 总分300分
①声乐或器乐:选声乐者,自选一首曲目演唱(唱法不限);选器乐者任选一项乐器(自带,钢琴除外),自选一首曲目演奏。满分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考生随场抽题后根据内容视唱,练耳——听辩旋律短句模唱或听辩单音。满分100分。
(2)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总分300分
①自选舞蹈:舞种不限,满分200分。
②即兴表演:按指定音乐进行舞蹈表演,舞种不限,满分100分。
(3)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总分3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散文、诗歌、寓言、童话。(3-5分钟)(150分)
②命题朗诵---现场抽题。(60分)
③即兴评述---根据新闻、图片、几个词语、一句话。考生需做3分钟评述(要求表达清晰明确;语言流畅,富有逻辑性;发音准确性高,无方言音)(60分)
④即兴才艺展示(30分)
(4)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报考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任一专业方向,可以兼报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专业方向,按上述选择的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进行考试即可。
注:专业考试仅作为考生入学专业素质测试和录取的参考,不与入学后所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入学后的专业方向选择,可在大一下学期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在院系统一安排与个人选择相结合的原则下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方向。
3、专业考试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新疆自治区考生,携带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按我院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并缴纳专业报考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点颁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二)成绩认定
1、艺术设计、艺术教育(美术教育与工艺):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各个省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2、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在内蒙古、山东、新疆使用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在云南省使用云南省音乐学统考成绩及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其它省区使用所在省区组织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有关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政审和体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内蒙古、山东、新疆三个省区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与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与编导)、艺术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教育(幼儿艺术教育)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使用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的专业按录取时有关省区投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没有最低分限制。
八、联系方式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627号 邮编:650222
电话兼传真:0871—5825028 5810959
网址:http://www.ysdwl.cn
E—Mail:ynwl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