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统考成绩专业: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产品包装与造型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中韩合作办学)、艺术设计(游戏软件与艺术造型设计)(中韩合作办学)、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中法合作办学)、工业设计等专业。
组织校单考专业:摄影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等专业。
专业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上海市美术类统考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考试课,每门课考试成绩满分150分,按素描、色彩两门专业课成绩各占40%,速写占20%的比例,合并计算专业成绩,折算后专业考试成绩为150分。
2. 外省市美术类统考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考试课,每门课考试成绩满分按当地高招办规定执行,以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课总成绩占三门满分的比例,合并计算专业成绩,折算后专业考试成绩为150分。
3.摄影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总成绩满分200分。
4.摄影专业不同于其他艺术类专业,摄影专业考试成绩不能用于其他艺术类专业。
5.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考试成绩不能用于其他艺术类专业。
录取办法与原则
1.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格者,且文化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志愿填报我校的一个或多个艺术类专业。
2.填报专业时,请注意先后顺序。我校在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可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
3.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与专业成绩以各50%比例合成录取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排队(英语单科成绩规定不得低于50分,数学计入总分录取。),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分线,录取时,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英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5. 我校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生源地高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