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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部分专业承认美术统考成绩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10-03-17 13:34:34    来源/作者:上海师范大学 ]

    1、报考绘画(书法)专业的考生在当地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报考其它专业(绘画(书法)以外)的考生只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一)、除山东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份,按各省的规定的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或无明确录取原则的省份,则按上海考生的录取办法录取。
    (二)、上海、山东考生的具体录取方法:
    1、绘画(书法)专业的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成绩为准;其它专业的专业成绩以统考成绩为准;
    2、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绘画(书法)以专业优先的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其它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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