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现有三大主体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设置了美术教育、数字动画、广告设计、园林设计、环艺设计、视觉传达等专业方向。目前,在校学生1200余人。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拥有一万余平方米的现代化艺术教学大楼,以及美术馆、设计工作室、电脑工作室、数字动画工作室、影视后期工作室、版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国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服装工作室、建造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图书资料室和先进的现代数字教学系统。
该院教师队伍学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师实力较强,有正副教授11人,国家级、省级美术家、设计艺术家30多人,师生作品入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美展和国际影展及各类国家级、省级美展、设计展作品300余件,并获得各种奖项。毕业的学生有的已成为中国美协和省市美协会员,有的担任国内外设计、制作公司总策划和设计师。毕业生普遍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育人、关注实际、倡导创新”的理念,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培养美术教师和高级应用型人才。
联系电话:0795-3200591
美术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与基础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艺术设计专业人才。
动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动画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动画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体 育 学 院
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和表演(体育表演)两个专业,在校学生874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6人,具备国家运动健将水平的教师2人,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的教师5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49%。部分教师先后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 、“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江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等称号。学院拥有功能设施齐全、技术条件先进的现代体育场馆,能较好的满足教学、训练、比赛的需要。
该院学生素质全面、专业能力突出,多次代表江西省参加国内各种赛事。2008年7月在厦门举行的“锐阳杯”第四届华东区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学生共取得了5金、3银、2铜的优异成绩。在“银河杜仲杯”世界华人国际标准舞体育舞蹈公开赛中取得了11个第一名,6个第二名,5个第三名的好成绩。在2008年美国健美操冠军赛中,教师林志文荣获六人操冠军和1个第三名;在2008年第十八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两对师生搭档组获第一名和第五名;在2009年10月“皇家杯”华东六省一市体育舞蹈锦标赛上获五个第一名、六个第二名;在2009年12月第十九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师生搭档组获2个第一、另有四对选手进入全国前六名。在2009年10月“健力宝亚运啦啦队全国选拔赛”华中赛区晋级广州总决赛中技巧啦啦操队获冠军。
表演(体育表演)
培养方向:主要专业方向有体育舞蹈与健美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熟悉表演学理论,比较熟练掌握当代体育表演的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体育表演设计、组织、编导及教学的专门人才。
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3、表演(体育表演)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报考)、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不允许代报。
2、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
3、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的前两天。各地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网(www.yczsw.com)上公布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201926。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专业成绩按分省分科类(文/理)排名,不分文理科类省份直接按分省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文化考试语文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及以上。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宜春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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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学 制 |
科 类 |
考试科目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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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视唱练耳、声乐或器乐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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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基本功、自选舞蹈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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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素描、色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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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素描、色彩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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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素描、色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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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1、自我介绍2、自备稿件朗读3、指定稿件朗读
4、即兴语言表达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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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文理兼招 |
1、面试:自我介绍、回答主考老师提问、命题小故事2、笔试: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艺术常识与写作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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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体育表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1、基本形态2、综合素质3、自编成套动作
4、才艺展示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