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音乐学(南音方向)、艺术教育、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的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泉州师范学院举行的专业考试。
1、报名时间:1月25日
2、考试时间:1月26日开始(详细考试时间见报名时的通知)
3、报名、考试地点:
泉州市东海滨城,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
四、考试科目与要求
(一)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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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与 要 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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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民歌演唱、乐器演奏(四选一) |
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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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1、南音演唱、演奏或民歌演唱、乐器演奏;2、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3、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
(二)艺术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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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与 要 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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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
音乐类:声乐/器乐(二选一);美术类:素描(头像默画)(成绩带入复试) |
1、音乐类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2、初试合格的美术类考生,素描的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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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1、以音乐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①声乐;②器乐;③素描(静物写生)。2、以美术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①色彩(静物默画);②声乐。 |
1、音乐类总分满分300分,分别是音乐200分(含声乐、器乐),素描100分。2、美术类总分满分300分,分别是声乐1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