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符合本省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艺术考生(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仅招艺术文考生)。
2、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考试) 且为英语语种考生。
3、除海南考生外,其余11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证后方能参加我校在生源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4、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绘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考生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9年1月1日出生),女,身高1.72米以上(含1.72米),符合专业模特要求的基本条件。
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海南省采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同时获得统考合格证),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2、音乐表演(器乐古筝)和音乐表演(器乐二胡)专业录取时按照古筝和二胡测试成绩进行单独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高考体检身高结果必须是1.72米以上(含1.72米);
4、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录取;
5、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考生参加考试所需材料: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或证明(证件原件审核后交复印件);按生源省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如省统考合格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张。
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当地考点和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ainu.edu.cn公布。表中待定的内容,在与各省级招办联系确定后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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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份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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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25、26日 |
1月27、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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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 |
河南省郑州市二十四中 |
1月22、23日 |
1月24、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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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北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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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东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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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西 |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类2月19、20日 |
美术类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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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艺校 |
音乐类2月23、24日 |
音乐类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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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甘肃 |
甘肃艺校 |
音乐类1月17、18日 |
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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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艺校 |
美术类1月17、18日 |
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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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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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南 |
湖南省艺术职业学院 |
2月5、6 日 |
2月7、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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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西 |
江西师范大学 |
3月4、5日 |
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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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类2月24、25日 |
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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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类2月24、25日 |
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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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福建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