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注:
1.上表中,招生方式为“省统考”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应子科类省统考。
招生方式为“校考”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子科类的省统考以及我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考生。学生入校后,前三年课程在南京艺术学院学习,第四年课程须在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学习。
3.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不同乐器种类不可兼报,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
4.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专业所列舞种考生,凡未列出的舞种该年不接受报考。舞蹈表演专业3个方向之间不得兼报。
5.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在不影响成绩评定的前提下评委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奏。
6.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普通类批次录取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