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2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用以下综合分(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区、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区、市)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考生所在省(区、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