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
艺术类(美术)001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1人,投档分497.3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10.7分。
二、福建
1.艺术类(美术-历史)(产品设计):录取1人,投档分519.25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53分。
2.艺术类(美术-历史)(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1人,投档分517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34分。
3.艺术类(美术-物理)(产品设计):录取1人,投档分523.75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45分。
4.艺术类(美术-物理)(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1人,投档分506.5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28分。"
三、湖北
艺术类(美术)04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2人,投档分600.8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00分。
四、湖南
艺术类(美术)101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3人,投档分293.4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28分。
五、海南
艺术类(美术)001组:产品设计专业录取1人,投档分338.2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64.8分。
六、江西
艺术类(美术)A01组:产品设计专业录取2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2人,投档分533.4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51.33分。
七、山东
1.艺术类(产品设计):录取1人,投档分504.75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216.6分。
2.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2人,投档分491.5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最低分230.4分。
八、广东:215专业组(面向全省除江门市)489分、216专业组(面向江门市)48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