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广西区内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录取线

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广西区内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区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录取规则
(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除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我校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排序规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1、平行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专业满分)×50%。
(三)投档成绩或综合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投档录取的省份,分物理、历史类按艺术类别依次按考生投档成绩、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投档录取的省份,分理工、文史类按艺术类别依次按考生投档成绩、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不含口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四)体检标准依据。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音乐学或音乐教育、舞蹈学或舞蹈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作为依据进行录取。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生源省份组织专业体检的,以考生专业体检结果作为依据进行录取;未组织专业体检的,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作为依据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