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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25-04-18 12:03:35    来源/作者: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音乐学院简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学术体系的大学。学校以创建一所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大学的办学特色包括国际化的氛围、中英并重的教学环境、书院制传统、通识教育、新兴交叉学科设置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定位是一所国际化、创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学院已形成国际化音乐人才的本、硕、博培养体系,以培养学术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人才为目标,创新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以全面、科学化的专业设置,力求为每一个渴望在艺术方面深造的学生提供合适的方向。学院面向全球招聘,由国际知名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家担任学术带头人。2021年4月29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宣布聘任国际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教授为音乐学院创院院长。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目前已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硕士、博士专业。未来将陆续开设舞蹈表演、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将在上述本科专业基础上增设艺术管理、舞蹈表演、中国民族器乐表演等专业方向。学院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并提供包括意大利语和德语在内的小语种课程。学院将秉承大学国际化的氛围、书院制传统、全人教育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以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国际认可的学术水准和教学模式,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立足深圳、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对音乐艺术类高端人才的需求,依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成功经验,借鉴境内外一流院校先进的办学理念。众多海内外专家教授对音乐学院的筹建给予了指导和帮助,学院的建立填补了深圳在音乐艺术领域高等教育的空白,促进了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领域的资源共享及人才交流,为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培养出融汇中西音乐文化的大师级音乐艺术人才。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获颁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

  二、招生专业

  2025年音乐学院拟在广东省、山东省、辽宁省、湖南省、浙江省、四川省、上海市、北京市、安徽省、福建省招收音乐类本科生。省统考子科类、招生专业、招考方向、招生人数、选考要求等内容如下:

  注:最终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器种、唱法)及计划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5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二)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统考;

  (三)须仔细查看本简章招生专业表(前文第二条)中,对各专业招考方向所限制的器种或唱法要求。乐队指挥方向仅招收钢琴器种。声乐方向仅设美声唱法,打击乐方向仅设西洋打击乐,不建议非以上要求的考生报考;

  (四)由于音乐学院部分课程为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同层次、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五、入学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音乐学院将对所有录取学生在入学后的政治、专业、健康等方面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二)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需自备;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人民币十四万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人民币两千四百元/生•学年。

  七、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与咨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类本科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对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相关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人需通过电子邮件(纪检部门监督投诉邮箱:admissions.appeals cuhk.edu.cn)以书面或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招生咨询信息:

  音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55)2351 6266

  音乐学院招生咨询邮箱:mus_admission cuhk.edu.cn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cuhk.edu.cn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网址:http://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邮政编码:518172

  八、附则

  本简章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简章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校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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