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权威综合门户网站! [美术高考新生必读手册] [广告投放] [网站声明]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中国美术高考网

美术高考新生指南 美术高考成绩查询 全国艺术院校大全 全国招生考试信息汇总 美术高考优秀试卷 志愿填报 金牌问答服务中心
网站首页 | 美考资讯 | 美术统考 | 美考政策 | 招生简章 | 考点时间 | 成绩查询 | 合格线 | 信息汇总 | 历年考题
艺术院校 | 优秀试卷 | 招生计划 | 美考备战 | 报考指南 | 高考动态 | 录取查询 | 录取线 | 往年资料 | 在线问答
中国美术高考网官方开设美术类志愿填报1对1服务,签订合同,保证录取!官方唯一客服微信:yikao0909(13521198315) 微信公众号 艺术类国际本科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黑龙江吉林省辽宁省
四川省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区青海省海南省宁夏区新疆区内蒙古西藏区更多>>
中国美术高考网 -> 招生简章

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招生办法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25-01-23 09:19:12    来源/作者:华南师范大学 ]

  一、学院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1988年,座落于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总面积1.9万平方米。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批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0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省级特色专业;2011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同时获批省级音乐与舞蹈艺术教育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学院下设“二系二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舞蹈系、理论作曲部、国际合作办学部和音乐与舞蹈研究所。目前教职工105人,专任教师91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30人),青年拔尖1人、英才计划特聘研究员6人,博导8人,硕导4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91.2%,是一支梯队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有能容纳700余人的音乐厅、室内乐厅、报告厅、排练厅、功能实训室、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等共40间;有教学琴房250间;有包括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在内的演奏、教学钢琴约350台及中西乐器、舞蹈教具等近千件。

  音乐与舞蹈研究所下设流行音乐、音乐心理、岭南舞蹈文化研究中心及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岭南传统音乐舞蹈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校级学术平台。

  办学三十余年来,已成为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与舞蹈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学(师范)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旨在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音乐学及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学和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开设声乐、钢琴、器乐等基础课程、音乐美学、作曲理论、音乐史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以及合唱指挥等专业核心课程。

  并在三年级开设多种专业选修课,发展学生的个性,使其形成鲜明的专业特长。

  舞蹈学(师范)专业

  舞蹈学(师范)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主要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而系统的专业技能、人文综合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在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进行舞蹈教学、编创、表演和研究的复合型舞蹈教育人才。本专业在完整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长期致力于舞蹈教育和岭南舞蹈文化研究,探索出高师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并依托校内舞蹈团、“朋辈教育”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平台培养学生舞蹈教育教学的综合实践能力。

  三、招生专业以及各省份招生情况

  1、广东省招生情况表

  2、外省招生情况表

  备注:具体专业组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音乐与舞蹈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五、收费标准

  1.学费: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800—16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学校切实加强招生考试全流程管理,深化廉政建设,严防违纪行为。

  2.如上级主管部门2025年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办法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要投稿】 【纠错/举报/建议】 【返回顶部】 【关闭本页 [ 责任编辑:陈伟豪 ]
  • 最新发表
  •  
  • 热门文章
  •  
  • 推荐阅读
  •  
    网站简介服务承诺广告服务投稿说明信息纠错郑重声明黑名单制度版权隐私合作伙伴友情链接意见建议联系我们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