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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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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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及
要
求 |
浙江省
湖南省
山东省 |
一试: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2.视唱、听音记谱;3.歌曲写作;4.旋律写作。
二试:1.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2.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 |
音乐理论综合卷:(1)乐理(60%),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年版);(2)和声(40%),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0章内容,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听音记谱(五线谱):(1)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及各种复杂节奏;(2)听音记谱:①各种自然音程;②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③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转位(包括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④调内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以内密集排列);⑤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 2/4、3/4、4/4、6/8拍,含弱起及各种复杂节奏)。 歌曲写作:写作歌曲一首,并写出钢琴伴奏片段(前奏及歌曲第一乐句)。 旋律写作: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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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视唱成绩10%+听音记谱成绩10%+歌曲写作成绩20%+旋律写作成绩20%+乐器演奏成绩5%+民歌或戏曲、曲艺演唱成绩5%。 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2.音乐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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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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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及
要
求 |
浙江省
湖南省
山东省 |
一试: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2.视唱、听音记谱;3.歌曲旋律写作。
二试:综合能力测试
1.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2.面试:歌曲、戏曲演唱或自弹自唱
3.面试:音乐常识问答 |
音乐理论综合卷:(1)乐理(60%),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年版);(2)和声(40%),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上册,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听音记谱(五线谱):(1)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及各种复杂节奏;(2)听音记谱:①各种自然音程;②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③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转位(包括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④调内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以内密集排列);⑤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 2/4、3/4、4/4、6/8拍,含弱起及各种复杂节奏)。
歌曲旋律写作:五线谱记谱,写作歌曲旋律一首,全曲需配以和弦标记。
音乐常识问答:内容为有关作曲家和名曲,常见音乐表演形式、中西乐器和民族音乐常识,计算机与MIDI系统、电学与声学入门常识等;参考书目:《乐声的奥秘》 梁广程编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和声学教程》 斯波索宾等合著,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基本素养考级》上、下册,重点第四-第八部分,中国音乐家出版社;《青少年学电脑音乐》, 葛世杰 曾丽明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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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视唱成绩10%+听音记谱成绩10%+歌曲旋律写作成绩20%+乐器演奏成绩10%+歌曲、戏曲演唱或自弹自唱成绩10%+音乐常识问答成绩10%。 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四)舞蹈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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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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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及
要
求 |
浙江省 |
一试:舞蹈表演
1.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 2.即兴表演 注:考生必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
二试:舞蹈素质 1.软、开度测试 2.专业技巧测试 注:考生必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
作品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表演)。
即兴表演:根据考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表演。
软、开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
专业技巧:大跳、倒踢紫金冠(女)、双飞燕(男)、原地撕叉跳、四位转、平转、旁腿转(男)、点翻身(女)、串翻身(女)、蹦子(男)及技巧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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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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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素质成绩50%。 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五)舞蹈学专业(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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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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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及
要
求 |
浙江省 |
一试:舞蹈表演 1.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 2.即兴表演 注:考生必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
二试:舞蹈素质 1.软、开度测试 2.专业技巧测试 注:考生必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
作品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国际标准舞(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表演)。
即兴表演:根据考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表演。
软、开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
专业技巧:大跳、倒踢紫金冠(女)、双飞燕(男)、原地撕叉跳、 四位转、平转、点翻身(女)、串翻身(女)、蹦子(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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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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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素质成绩50%。 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六、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1.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我校在浙江省文理兼招,其余省份只招文科生。
2.考生可于2015年4月15日后登陆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或浙江音乐学院(筹)网站http://www.zjcm.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3.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须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志愿填报的规定填报我校。
七、学生培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50号)精神,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已于2014年成建制划转浙江音乐学院(筹),作为筹建浙江音乐学院的主体基础。2015年招收的学生,培养工作由浙江音乐学院(筹)和杭州师范大学合作完成,学籍关系归属杭州师范大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杭州师范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2015年秋季,全体师生将从现在的玉皇山校区搬迁入浙江音乐学院(筹)新校区。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注:
1.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咨询电话:0571-28865180
网址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
浙江音乐学院(筹)网站:http://www.zjcm.edu.cn
联系地址: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邮编:310002)
交 通:
公交42、K12到阔石板站下车,31、51(内外环均可)、822、Y2、、K4、K38、Y6、Y9到长桥站下车。
从杭州汽车客运中心:地铁一号线到龙翔桥站下车步行至东坡路平海路口乘K12路至阔石板下车。
汽车南站:公交808至长桥站下车。
汽车西站:公交102到万松岭路口站下车。
汽车北站:公交76、204至半道红站转K12到阔石板站下车。
城站火车站:公交Y2到长桥站下车。
杭州火车东站:地铁一号线到龙翔桥站下车步行至东坡路平海路口乘K12路至阔石板下车。
机场:机场大巴至武林门民航售票处,公交K12到阔石板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