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以网上公告通知及现场公示为准;具体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安排为准;考试时长以卷面时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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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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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
2月27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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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材料分析与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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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报名系统公示的时间安排为准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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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
2月28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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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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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报名系统公示的时间安排为准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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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剪辑方向 |
2月27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社会、文化、艺术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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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开始 |
复试 |
面试:自由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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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美术(摄影)作品分析、音乐作品分析、故事构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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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开始 |
四试 |
命题创作(自备签字笔)、创作问题讨论、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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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表演方向 |
3月6日开始 |
初试 |
1.朗诵(体裁:现代诗、散文、小说,限定3分钟以内);2.才艺展示(形式:舞蹈,武术,杂技,声乐,戏曲,曲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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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里安排为准 |
复试 |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2.台词、表演综合会试;3.口试(艺术、历史、社会常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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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
2月26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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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作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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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或演唱,综合素质考察,个人特长、作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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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方向 |
2月26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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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作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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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或演唱,视唱练耳,专业素质考察,个人特长、作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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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与游戏声音方向 |
2月26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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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作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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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或演唱,综合素质考察,个人特长、作品展示 |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北京电影学院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进入复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
3.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我院校考成绩:
我院校考成绩均使用北京电影学院专业合格以内的成绩。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5年4月后,通过我院www.bfamcmc.edu.cn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特别提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全称,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六、录取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院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录音艺术、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 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招生,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对于中西部地区,我院尊重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各省统考或联考专业与我院相应的专业可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或致电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证书及就业
1.我院实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复查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入学三个月要对新生的德、智、体三方面的复查,合格者办理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者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八、其它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QQ群:222786347 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
电子邮箱: 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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