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第一步:登陆鲁迅美术学院本科生报名网站(网址:210.30.232.71);
第二步: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和“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第三步:上传身份证和省统考合格证或准考证电子版;
第四步:选择志愿,报考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上传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和赏析作品照片电子版;
第五步:选择考点,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省关于艺术类招考的相关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选择相应的考点;
第六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金缴费;
第七步: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报名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不再允许更改相关报考信息。单独报考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不需要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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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考点 |
网上报名开始时间 |
网上报名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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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南京、兰州、桂林、太原 |
2015年1月8日 |
2015年1月25日1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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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长沙 |
2015年1月8日 |
2015年2月2日1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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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杭州、北京 |
2015年1月8日 |
2015年2月26日1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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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校区(书法学) |
2015年1月8日 |
2015年3月4日1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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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校区(辽宁省内) |
2015年1月8日 |
2015年3月6日1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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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校区(辽宁省内) |
2015年1月8日 |
2015年3月19日1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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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校区(辽宁省外) |
2015年1月8日 |
2015年3月14日12点 |
备注:
1、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报名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找回密码。
2、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3、考前丢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相片的户籍证明。
4、北京考点由于场地原因,限报考3000人,请考生仔细选择相应考点。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须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的介绍信或报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须扫描二代身份证)。确认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15年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交(辽宁省考生除外)。
考试期间,考生须持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的专业加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绘画类:中国画、版画、综合绘画(原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设计类或摄影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或摄影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摄影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或设计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同时兼报绘画类、设计类和摄影类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400元;报考书法学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报考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单独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100元。
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的专业方向志愿,在书法学、中国画、版画、综合绘画(原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限选三个专业方向志愿,如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的考生可申报四个专业方向志愿。
四、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相关事项
依据我院招生工作安排,考生于2015年4月20日后可登陆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素描、色彩、创意设计、摄影基础理论专业加试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专业成绩设合格线。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由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办法
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是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语文和外语单科成绩也按照折后1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综合绘画(原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语文单科最低控制线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8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时考生必须按照在我院校考所报的专业(含专业方向)范围内填报,顺序可调整。
如考生所在省份填报数目栏少于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专业志愿,以高考志愿顺序优先录取,其余志愿顺序按照我院专业加试时所报志愿顺序录取。
单独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或只兼报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兼报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的考生按照高考志愿顺序依据成绩录取。
各专业方向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或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文理兼招的专业方向依据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1.书法学、中国画、版画、综合绘画(原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方向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2.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
3.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录取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分数高的考生。
凡被录取的新生, 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