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外省艺术专业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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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份 |
地点 |
考点 |
报名(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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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 |
郑州 |
中原工学院(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
1月14-15日 |
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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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市滨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1月14-15日 |
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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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 |
杭州 |
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
1月13-14日 |
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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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 |
南宁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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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辽宁 |
沈阳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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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苏 |
南京 |
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市北圩路41号)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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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陕西 |
西安 |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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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建 |
福州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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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西 |
南昌 |
南昌大学(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2月8-9日 |
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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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东 |
淄博 |
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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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徽 |
合肥 |
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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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广东 |
佛山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 |
2月11-12日 |
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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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山西 |
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2月12-13日 |
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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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河北 |
石家庄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学院南校区) |
2月15-16日 |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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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甘肃 |
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3号)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备注: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为待定的省份请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录取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限考英语。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60% + 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50分制的60分。
优录政策
一、湖北省外
1、艺术类计划在50人以上的省份,符合该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专业报考前八名可破格录取:
该省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该省专业报考第二名至八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2、艺术类计划在30人至50人的省份,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专业报考前五名可破格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二名至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3、艺术类计划在10人至29人的省份,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专业报考前三名可破格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二、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4、艺术类计划在10人以下的省份,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专业报考第一名可破格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二、湖北省内
1、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六名至第三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2、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四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其他事项
1、2014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校园网(www.w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不再向考生寄发校考成绩通知单。
2、我校将向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考生收到专业合格证后,请仔细核对考生信息,如有不符,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