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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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地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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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尔滨 |
2014年1月7-8日 |
2014年1月10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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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家庄 |
2014年1月13-14日 |
2014年1月16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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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春 |
2014年1月14-15日 |
2014年1月17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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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兰州 |
2014年1月16-17日 |
2014年1月19日 |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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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 |
2014年1月19-20日 |
2014年1月22日 |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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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郑州 |
2014年1月19-20日 |
2014年1月22日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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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桂林 |
2014年1月20-21日 |
2014年1月22日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桂林市王城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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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昆明 |
2014年1月20-21日 |
2014年1月22日 |
云南艺术学院 (昆明市呈贡大学城雨花路15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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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京 |
2014年1月20-21日 |
2014年1月22日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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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太原 |
2014年1月21-22日 |
2014年1月24日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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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安 |
2014年2月14-15日 |
2014年2月16日 |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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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昌 |
2014年2月15-16日 |
2014年2月18日 |
南昌大学(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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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岛 |
2014年2月15-16日 |
2014年2月18日 |
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报名】 (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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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武汉 |
2014年2月19-20日 |
2014年2月24日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五、录取
【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普通美术类专业在辽宁、湖南、内蒙古三省(区)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原则上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1)对于文化课成绩超过其所在省份文理类二批普通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课最低控制线可降低20分;
(2)对于校考成绩位于全国前200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20分或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位于全省前200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20分或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5、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6、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即为专业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1)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