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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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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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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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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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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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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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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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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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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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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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581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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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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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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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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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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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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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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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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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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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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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5620977
85620979-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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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106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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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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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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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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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835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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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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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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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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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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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265381
8626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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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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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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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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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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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86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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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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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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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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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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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8865193
2886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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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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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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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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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胜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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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5014004
8501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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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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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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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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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苍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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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2286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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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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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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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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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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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8830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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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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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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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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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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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8826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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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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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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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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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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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827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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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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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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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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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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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227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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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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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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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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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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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5114678
251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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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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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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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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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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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222342
8824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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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点安排:(江苏籍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可选择我院在其他省所设音乐类专业考点报名考试,具体考点及考试时间详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招生简章,书法类专业可选择西安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它专业只能在江苏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2)郑州考点、福建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cj.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
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4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课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专业课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15000元/学年;艺术史论7000元/学年;摄影9000元/学年。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