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以培养具有视觉传达设计思维能力、掌握其系统方法、注重创造性思维和综合设计实践能力,具有从事较高层次创意设计的能力,又具备从事整体设计策划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和专业教育人才。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描绘技法、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VI设计、印刷设计、展示设计、视觉互动设计等。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专业技能,能够运用现代设计技术手段从事室内外空间环境艺术设计,熟悉环境艺术工程的材料、构造、施工与管理,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环艺概论、效果图表现技法、工程制图与识图、CAD制图、建筑空间构成、3DMAX制图、环境与建筑写生、展示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室内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技法、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预算等。
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产品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强的产品造型设计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家具、鞋类产品、电子产品等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产品开发设计、企事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教学、科研工业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造型设计基础、材料与工艺、产品形态设计、产品开发设计、家具设计、皮具设计、模型制作、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等。
报考注意事项及录取要求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考生持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所设的考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按当地省规定一次性交清专业考试费。
3、考生持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考试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招办按规定处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录取规则:凡2013年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在同一个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同时参考考生文化成绩并对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具体单科成绩要求根据当年报考我校考生的相应科目成绩确定。(若本年度教育部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新文件精神出台,我校将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行)
6、专业合格线划定:我校结合招生计划数和报名参加艺术专业考试人数,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相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
7、专业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4月中旬登录成都理工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线划定方案,专业考试合格者请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再采取邮寄的方式寄发专业合格证。
8、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三年至六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9、入学与复查:(1)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或有重大疾病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议学习小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
10、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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