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经研究,我校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共105人(同分取齐)。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武汉大学监察部)。我校将于2011年3月底寄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考生可登陆武汉大学网报系统(
http://aoff.whu.edu.cn/online/indexby.jsp)查询考试成绩,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点击查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资格。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我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录取资格最多可以保留至2012年7月。专业复试前三名的录取资格如需保留至2012年7月,本人须于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向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武汉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理科为物理或化学,文科为历史或政治。对于高考科目设置为“3+X”和“3+2”的省份,我校指定选考科目为综合科目以及1门选考科目(即从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四科中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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