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三语”实验班考生考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蒙古语文(乙)、民族汉考三级五科,其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考试成绩各按100%记入总分,蒙古语文(乙)和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报考汉授艺术类的考生若加试蒙古语文乙,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考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语文乙,未考外语,则蒙古语文乙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蒙古语文乙,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报考汉授艺术类要求考试朝鲜语文的考生不考语文但必须加试民族汉考三级,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和外语考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民族汉考三级,未考外语,则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民族汉考三级,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
五、填报志愿
10、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美工设计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及办法同普通高考考生。
11、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无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艺术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不予录取。
12、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填报参加过专业考试的院校的招生专业,也可填报承认其它院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院校的招生专业。
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志愿;报考蒙授艺术(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13、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填报艺术专业志愿时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院校所在的批次及专业代码,把所报学校及专业的名称和代码填写准确。
14、未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必改变原报考类别,在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填报可兼报类别即可。
六、报名资格审查和体检
15、艺术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按《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生提前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教招考信发【2008】13号)的要求在报名时进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意见填入预报名表,体检工作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办理,与报考其他类别的考生同步进行。
七、录取
16、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7、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本校或同层次及以上层次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18、艺术类本科安排在我区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前录取,艺术类高职高专安排在我区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