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对于我校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专业与省份(详见附表),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
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专业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则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专业招生统考(联考)成绩。
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校考或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分或综合分相同者,则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专业分—文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附表:贺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
专业 |
江西 |
山西 |
河南 |
山东 |
湖南 |
甘肃 |
音乐学 |
85.1 |
— |
— |
88.9 |
85.2 |
87.0 |
舞蹈学 |
85.0 |
— |
— |
86.0 |
83.0 |
90.6 |
广播电视编导 |
243 |
239 |
247 |
— |
247 |
247 |
美术类(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
152 |
155 |
158 |
152 |
— |
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