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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整理:美术高考网   时间:2017-06-01 21:19:17    来源/作者: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
    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招生电话:0736-7186057(兼传真)  0736-7186059(兼传真)、0736-718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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